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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9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14-04-11 13:55

  6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建明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主任会议,听取市环保局关于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和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林祥、徐鸣强、嵇永宁、周大伦等出席会议。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把重金属污染治理列为整个环境整治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整治力度。市环保局通过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整治标准、强化整治核查、加强跟踪督查等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了我市重金属污染减排工作。会议对此予以肯定,建议:一要提高认识,出重拳整治。要从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来认识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重要性,加大对重金属企业的整治和监管力度,对企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管,严格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要继续加强对重金属企业的污染源排查,明确整治目标、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快完成整治任务,加大整治验收力度,坚决淘汰不合格的企业。二要优化产业发展,推行清洁生产。要加强政策引导,落实以奖代补制度,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促使企业自觉地淘汰落后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提高行业整体清洁生产水平。要严格执行项目环境评价制度,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产业坚决予以淘汰,绝不以牺牲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为代价谋取一时的发展。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环境应急能力。要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提升工作效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的环保服务。要加强环境队伍应急能力建设,帮助重点企业科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风险防范重点,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关于民事审判工作,会议认为,市人民法院近年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发展大局、依法保障民生为目标,公正及时审理各类民事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司法公正、推动我市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建议:一要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要认真贯彻国家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民事审判为大局服务的前瞻性。要努力通过审判化解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充分发挥司法的服务、调节、保障功能,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注重工作灵活性,主动为政府、企业排忧解困。在涉及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要增强办案的能动性和预见性,积极参与疏导协调,防止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和恶性事件。审判中要重视评估案件的社会效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二要强化为民意识,依法保障民生惠及民生。民事案件事关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民事审判与民生问题休戚相关。要切实增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化司法为民长效工作机制,丰富便民利民举措,尽力方便群众诉讼。要高度重视民生案件的处理,注重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坚持落实调解优先原则,继续完善调判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三要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从形势发展来看,今后的民事审判工作任务将会越来越繁重。因此,要注重提高审判规范化建设的实效性,确保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关键是增强办案人的质效意识,抓好各项审判管理制度的落实。要严格审限管理,发挥集体作用,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审判管理机制。要延续好的做法,深入查找审判管理中的不足、特别是一些影响审判活动顺利开展的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四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官综合素质。要全面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法官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重用实干者,提拔开拓者,培养好优秀的中青年法官。要加强对人民法官的人文关怀,增强他们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进一步激发法官忠于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的工作激情,锤炼一支政治上信得过、作风上过得硬、工作上有本事的法官队伍。要多措并举,在整合行政调解资源、增加辅助人员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节省法官资源,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