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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划分大小选区

发布时间:2012-01-05 09:12

  城乡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既是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最大亮点,也是对换届选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实行城乡同比例选举代表后,城镇、农村选区的数量和大小会有一定变化,农村中的市级人大代表数量会适当增加,机关条线的代表人数与往年相比必然有所减少。新规定打破了多年不变的代表分配和选区划分的格局,对基层选举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针对这个新情况新要求,市人大事先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摸底,广泛听取各地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就代表名额分配和大小选区划分制定了具体措施。

  一、严格依法进行代表名额分配。往届市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已经不符合城乡同比的要求。市人大根据各选区人口数,按照城乡同比、三个平等、合理调整、部分稳定的原则,将239名市人大代表名额全部分配到各个选区。针对市级机关市代表名额减少较多的情况,采取适当减少开发区代表名额,调剂2个名额给市级机关的办法,避免了代表资源的过度集中。同时,十分重视镇代表名额分配工作。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省人大提出的原则,在摸清人口底数的前提下提出代表名额分配的初步方案,并将分配方案及时上报市选举委员会审查。市人大通过审查,及时纠正了个别不合理的做法,确保依法合理分配代表名额。

  二、因地制宜划分选区。科学合理划分好选区,是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基础性环节。这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以往划分的选区会相应有所调整,城镇选区数量将有所减少,选区人口数相应增加;农村选区的数量将有所增加,选区人口数相应减少,一些原来单独划分选区的机关、单位等需要合并到附近选区参加选举,因此我们提出了缩并人口数少的城镇选区,拆分农村选区,尽可能减少企业(小微企业)选区的要求。甄别具体情况,在选区划分上,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严格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的原则划分选区。在准备阶段,计算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基数,由此基数进行选区划分,并要求各大小选区必须按照最多只能选举三名代表的原则进行划分。

  二是合理划分农村选区。从现实情况看,实行城乡同比例选举,从农民中产生的人大代表在数量上有所增加。在划分选区时,不是简单地把某些地区划成几片,而是要注意到代表人物的分布情况,避免先进人物出现撞车。

  三是以原有的村属关系划分选区。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后,农民大面积地集中居住,农村社区人口不断膨胀,有的社区人口多达近万人;有的村因拆迁被整体安置在不同的小区,仅保留村级干部班子。针对这个新情况,采取以原有的村属关系进行划分选区,以减轻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难度。

  四是以原有村行政隶属关系划分选区。近几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合并村的做法较为普遍,合并村的人口数量翻了几倍。依照人口数划分选区,一个和并村必然要出现几个选区。针对这个情况,采取以原有村的行政关系划分成2个大选区和3—5个小选区,以保证换届选举的基层组织力量。

  市人大对代表名额分配、选区划分采取了灵活、操作性较强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实效,既严格贯彻了选举法的新要求,又做到依法科学合理划分选区和分配代表名额,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