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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日程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1-12-07 12:49

(市选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换届选举日程安排的依据

  省委30号文件和省人大关于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决定中关于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为:全省由11月启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20122月底前选出县乡两级新一届人大代表,3月底前总体上开好县乡两级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决定,县级市和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总体上于2012331日前召开。

  二、关于选举日的确定

  1.根据《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选举日期由选举委员会确定。

  2.依据省人大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规程和苏州人大意见,选举日安排在2012220日左右为宜。

  3.根据选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这次换届选举过程中适逢春节长假的实际情况,为保证选举工作各阶段相对独立和整体工作的连续性,计划在12月中旬全面启动选举工作,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选民登记、核对工作。留一周时间处理春节前事宜。待春节后,马上转入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进而在2012225日前全面完成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据此,市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日确定为2012221日。

  三、换届选举中的三个法定时间和各阶段的具体安排

  1.选民名单公布时间:《选举法》第27条、《省选举实施细则》第35条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即应在201213124时以前公布。按照选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这次换届选举过程中适逢春节长假和元宵节的实际情况,为保证选举工作各阶段相对独立完整和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及投票选举阶段工作的连续性,确定了换届选举工作各阶段具体日程,根据这个日程安排,各选区的选民名单,应在201211524时以前公布。

  2.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时间:《选举法》第31条、《省选举实施细则》第40条规定,对于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如实汇总以后,按选区以姓氏笔划为序,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即应在20122524时以前公布。根据换届选举日程安排,我市这次换届选举,市、镇两级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在20122424时以前公布。

  3.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公布时间:《选举法》第31条、《省选举实施细则》第41条规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由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并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我市这次换届选举市、镇两级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在201221324时以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