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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晓东带队来太开展《苏州市基层法治建设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4-09-30 10:49


9月29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晓东带领调研组来太,就《苏州市基层法治建设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毛元龙,监察司法工委主任张正龙,法工委主任陈雪珍参加调研。太仓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红星、副主任周鸿斌陪同调研。

吴晓东一行在城厢镇司法所进行了实地调研,详细了解了城厢镇基层调解工作、调解员孵化工作以及小微网格建设、光辉志愿者之家建设等情况,并与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张立新进行了交流。调研组认为城厢镇在基层法治建设中优秀成绩,创造了宝贵经验,不少经验值得好好总结和推广。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城厢镇、司法局、城管局等区镇和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就《条例(草案)》修改提出意见建议。

吴晓东指出,《条例(草案)》的制定,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提升基层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和全社会法治素养,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有重要意义。他强调,下一阶段的修改、完善中,要充分认识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而基层法治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和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民主的立法方式 ,坚持开门立法,汇集民智,提升《条例(草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充分发挥工匠精神,提升立法质量,在《条例(草案)》的指导、质效、务实、管用等方面下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