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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大来太开展《苏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0-08-04 13:56

7月24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国芳率队来太开展《苏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太仓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家宏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沙溪镇庄西村、半泾村、娄东街道村集体抱团发展载体等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场,并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




沈国芳强调,要严格确保《条例》的立法质量,扎实做好调查研究,进一步拓展调研深度,增加调研广度,加强研究论证,最大限度提高条例的可行性和科学性;要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条款和关键内容,坚持可操作性标准,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出台的条例切实管用;要妥善处理好制度创新和维护法制统一的关系,研究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到维护国家法律权威,深入系统地总结苏州市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提供解决方案、贡献立法智慧,形成苏州经验。




会上,市发改委、财政局、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水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沙溪、浏河、浮桥、璜泾等镇分管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介绍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相关情况,并围绕《条例》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