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实施主城区水质提升工程,切实改善 城市水环境质量”议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0-01-19 14:20
(2020年1月7日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太仓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顾永忠等11名代表提出的“实施主城区水质提升工程,切实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的议案。会议同意这个议案,决定交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应在半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实施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