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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实施主城区水质提升工程,切实改善 城市水环境质量”议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0-01-19 14:20

202017市十六届人大次会议通过)

 

太仓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议了顾永忠11名代表提出的实施主城区水质提升工程,切实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的议案。会议同意这个议案,决定交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应在半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实施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