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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1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15-09-07 09:48

  8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卫其主持召开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1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林祥、徐鸣强、嵇永宁、周大伦等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志强,市农工办、住建局主要领导等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省、苏州市关于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确权、赋能、搞活”的思路,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取得良好开局。建议:要强化主体意识。各基层组织要为辖区内村民小组代拟确权登记颁证方案,通过市镇两级领导小组把关后,提交给村民小组成员充分讨论,并达成一致,切实做到农民的事让农民做主。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注重组织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等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熟悉情况,调解纷争,解决矛盾的积极作用。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引导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帮助广大农民解读政策,澄清疑惑。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工作流程、技术规范和政策界限。要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健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确权登记颁证仲裁机制,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作配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会议听取全市绿色建筑发展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住建部门紧紧围绕“现代田园城市”目标,积极实践绿色发展模式,使我市绿色建筑从无到有、从单体项目建设到区域成片发展,成为城乡建设的亮点品牌。建议:要积极谋划绿色节能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十三五”的发展目标和任务,通过进一步推广绿色节能建筑,一方面,在广大群众中树立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观念,另一方面,能够全面集成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等多种技术,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标准化。要加强绿色节能建筑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对建筑节能立项、规划、设计、图审、监理、质监、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管,推动全市绿色节能建筑的不断发展。要加大资金扶持的力度。充分利用我市首批全省绿色建筑示范城市的有利时机,在省级财政2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的基础上,逐年追加专项配套资金,充分调动建设单位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