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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0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5-01-04 15:09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0次会议

  125日,太仓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4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建明作总结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郑晋,市人民法院院长赵新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建伟等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大伦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太仓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建议市政府要切实抓好调整预算项目的落实,确保调整后的预算执行到位;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新修正的《预算法》的规定,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预算编制工作,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听取和审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报告。会议认为,我市坚持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民生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创新工作方法,健全长效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要求,一要加强配合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协调互动机制,促进部门间的配合协作。牢固树立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理念,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主动参与的有效机制和强大合力。二要坚持标本兼治,整体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既要抓好重点突出问题的整治,又要抓好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整治;既要抓好城市环境的整治,又要抓好城镇和村庄的整治。对事关民生的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物业管理、农贸市场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停车等整治和管理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三要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整治与规划相结合,着力解决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与城市总规、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等规划不相适应的问题。坚持制度化、常态化管理,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手段防止问题回潮。坚持依法管理,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切实解决职责不清、多头执法等问题。四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整治行动变成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参与意识。同时,加强市民的文明素质教育,把与市民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文明意识,推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市人大代表接待联系选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等三项制度。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