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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6-09-01 10:10

  
    为深入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推动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8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赴各区镇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卫其,副主任朱大丰、徐鸣强、嵇永宁、周大伦等参加活动。常务副市长顾晓东就我市《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作了汇报。
  当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办《水污染防治法》专题讲座。邀请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生处处长赵俊主讲,围绕我国污染防治的制度背景、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措施以及长三角水环境治理的目标等方面,对《水污染防治法》作了深刻阐述,并结合太仓实际,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当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成5个小组,分赴玖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港区污水处理厂等15个点开展执法检查,并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此次检查的重点是: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方面的情况;工业水污染防治情况,包括重点行业提标改造、达标排放情况;城镇水污染防治情况,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等建设运营情况;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情况,包括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种植业污染控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包括饮用水安全保障、重点流域治理、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加强水污染防治执法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开展考核问责等方面的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既是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对人民群众关切的积极回应。通过执法检查,客观评价市政府在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过程中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进一步加强对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解决严重影响水环境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水污染防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