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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1-12-06 09:35

市人民政府: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在全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31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围绕“消费与民生”主题,以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为重点,对潘氏豆制品厂、市农产品检测中心、新世界百货商场、五星电器商城、城厢中心菜场、市粮油批发市场和城厢镇电站村村级消费投诉服务站等食品生产、检测、销售环节和商品消费领域的诚信服务、规范经营、维权保护等进行了视察检查,听取了陆燕副市长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就上述内容和视察情况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视察组认为,近年来,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心系民生,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维权领域的管理和指导,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尤其是今年以来,工商、消保部门加强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围绕“3·15”展开了一系列活动,声势大,影响面广,实际效果也好。目前看,全市食品安全和消费环境总体情况良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消费与维权、安全与民生的宣传广泛深入,制度措施健全,监管体系完善,专项整治有力,成效体现明显。二是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消费领域诚信经营,秩序良好,农贸市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三是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普遍增强,未有重大问题和重大投诉纠纷事件发生。

  同时,视察组认为,由于宏观环境对市场的影响,管理体制和机制方面的制约以及财力经费方面的局限,我市食品安全和消费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是某些领域或个别市场中还存在着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如实际存在的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短斤缺两、以次充好等。二是由于管理体制等原因,造成监管缺失或不到位,安全隐患多。如农副产品市场中的检测比例非常低、肉类食品等准入制度几乎成为空白,无证餐饮店比例大,“五小”作坊加工点处于监管真空状态等。三是严重影响生活环境、群众呼声大的“老大难”问题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主要是非法养殖垃圾猪的问题。为此提出建议如下:

  1.不断加大教育与宣传力度,要增强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维权观念。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各有关部门要把普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的任务抓紧抓好。要提高生产经营者法制观念和诚信经营意识,把好源头关。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强化消费指导,不断提高人们识假、防假和维权能力。要在加强正面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和依法查处、打击的力度,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扩大社会影响,不断推进全市消费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2.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突出问题。在目前整体消费市场环境的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下,人民群众最担心的是食品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对粮油、肉类、水产蔬果以及药品市场的监管,把好准入,加强检测,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要十分重视和切实解决非法养殖垃圾猪这一“老大难”问题。这是严重影响环境,也是“问题猪肉”源头,又是人民群众呼声很高的一个老问题,从最早人大代表视察反映情况到如今已有六、七年时间,由于这个问题比较棘手,尽管问题几乎年年提,但一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使问题和矛盾由小变大,成为“老大难”。今年,应该是个比较好的机会,要利用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各相关镇区已经有决心综合整治的有利时机,建议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上下联动,彻底解决。

  3.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提高长效监管水平。要根据市场环境新形势特点和我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对监管体制机制方面的研究。要逐步理顺农贸市场的管理体制,认真研究解决以肉类品为重点的市场准入制。要健全和完善以农副产品检测为重点的检测率和覆盖面,逐步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检测经费足额到位,把好安全质量关。要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的管理职责,加强“五小”作坊和小餐饮店铺的监督管理,消除目前客观上存在的“监管真空”状态。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形成从农田到餐桌、从工厂到商品流通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体系,逐步完善“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联动、协会引导、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长效消费维权机制,推进我市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再上新台阶。

  以上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落实。

                                                                                               太仓市人大常委会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