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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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05-14 15:38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沈玉其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2017年,我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人大各位领导、人大代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丰富的成效。下面,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近一年太仓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一、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随着环保工作不断加码,污染防治力度不断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明显改善。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4.0%,高于目标任务4.0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2%,较2013年考核基数下降40%。全市省考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3.3%,优比例达到66.7%。全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排放量分别同比削减11.1%12.5%,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6年下降3.3%3.76%30.57%4.12%,均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酸雨发生率为18.3%,较2016年下降了9.9个百分点,达到十年来最低水平。

(一)坚定不移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加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力度。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依规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严格执行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的准入政策。持续开展全市化工行业优化提升整治四个一批专项行动,高标准完成压减化工企业、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投入15亿元完成8大类、34个重点工程项目。关停并转化工企业40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75家。高新技术、新兴产业产值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45.1%54%。持续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严格落实煤炭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对所有耗煤行业新、改、扩项目一律实行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全年减煤”53.39万吨。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产业,完成11个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139VOC治理工程、3台电力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第1218个行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完成全市57家电镀、印染企业安装IC卡超标预警及排污总量控制系统。切实解决环境顽疾。“263”办下到基层、直扑现场,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持续开展新闻曝光,跟踪督办整改情况,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累计转办环境问题共计213个。其中39个省“263”举报热线转办信访均已回复。苏州曝光问题48个完成整改46个。全面清理散乱污企业(作坊)。建立一企一档清单,按照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依法关停一批,整治提升一批。共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作坊)269家。

(二)管控并行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快落实污染减排重要举措。主动压减非电用煤,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完成610-35蒸吨/小时锅炉整治,压降燃煤锅炉数。加强散煤治理,严格执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建成投产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完成备案华能10MW光伏电站项目。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开展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整治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信访投诉企业,加大有机废气治理力度。全面完成园区37家化工企业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完成48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行业企业提标改造。加大餐饮油烟以及干洗、汽修等城乡面源、点源污染整治力度,完成49家干洗店、13家汽修行业治理。加快扬尘整治机动车淘汰。开展工地扬尘排污收费工作,实施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进一步扩大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范围,共淘汰老旧机动车1129辆。提升车用油品质量的监查力度,完成61家汽油加油站、59家柴油加油站执行国V标准置换。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完成 15个码头堆场扬尘整治,5个港口岸电系统建设。加强企业废气及秸秆焚烧监测。对全市重点燃煤锅炉企业、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电镀生产企业,通过定期的监测执法,督促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转。制定下发了《2017年夏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毫不放松巡查。推进秸秆再利用,打造秸秆综合利用太仓模式

(三)深化举措改善水环境。狠抓黑臭水体治理。制定《太仓市城镇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切实开展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模式,推动全市范围的控源截污普查和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工作。完成15条黑臭河道整治,4条黑臭河道控源截污。立稳断面改善根本点。完成制订浏河塘、长江、盐铁塘三条市级河道一河一档” “一河一策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市河长办工作部署。同时围绕国考、省考断面,在全市增设40个市级水质控制断面,加大整治力度,确保监控断面水质达到考核目标。力提城乡污水治理水平。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新增污水管网35公里,105个重点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完成。重点行业工业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实施入河排污口核查,共计排查排污口92个,对非法排污口开展综合整治,直至企业关闭或搬迁。确保畜禽污染治理成效。有序推进畜禽养殖产业布局转型,狠抓违规养殖场关闭扫尾工作,实现畜牧业网格化立体化沉底盖边,建立长效化机制巩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关停成果。2017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共完成320家,其中拆除229家。

(四)有力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把控管理工作。按照《苏州市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达标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100多家产废单位进行培训,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达标建设。配合环保部开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检查企业24家,行政处罚22家。有序推动土壤调查修复。加快摸清底数,开展关停、搬迁化工、涉重企业遗留场地排查,完成重点污染行业在产企业和关停企业筛选、遥感核实重点行业企业的点位、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布点和核实工作。加快推进固废垃圾处置。严格危废固废安全处置。加快推进中化环保危废焚烧处置设施建设,解决危废处置能力不足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巩固规范化整治成果。共完成了13个小区、14座学校、16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理率达100%

(五)有力构筑规范环境秩序。圆满完成督察工作。全面接受省环保督察体检,即查即办、立行立改,全部办结省环保督察受理交办件55件,同时对去年46个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进行了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反弹。共出动人员665人次,检查相关企业(单位)176厂次,发现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共39个,立案查处35件。坚持执法制度创新。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执法无手软,全面推行四随机、二公开抽查监管,严格落实环境执法后督察。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进各区镇制定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推进环境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执行新的两高司法解释。专项行动落地生根。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行动。狠抓砖瓦厂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砖瓦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28家,14家停产整改,6家关停取缔。组织开展了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杜绝油气回收装置不正常运行、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加强污染源头管控。不受理、审批工业区外的新改建工业项目,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组织辖区内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对规划环评落实情况的自查和专家核查,有序规划建设工业集中发展区。建立市域内浏河塘、杨林塘、七浦塘两岸工业企业排污口档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该区域内有条件的工业企业督促截污纳管。

(六)坚持不懈推动生态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力度。严守生态红线。确保生态红线面积不低于73平方公里,加强生态红线区域监管,强化生态补偿。严格保护长江岸线,实施长江岸线开发总量控制,强化岸线资源利用监管与整合,确保规划使用岸线零增长。大力推进沿江地区生态防护林建设,构建沿江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完成了长江湿地保护小区、杨林塘、吴塘河等河道防护林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生态补偿政策,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全年共计下发生态补偿资金6000多万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0.25亿元,全部完成22项太仓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推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主体工程。启动建筑装潢垃圾资源化利用与大件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完成了5个工业污水处理厂规划评审工作、2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太仓市第二水厂取水改移工程。DN1400原水管道完成约42公里。夯实民众支撑。落实环保公众参与,扩大环境信息公开,有序推进环保社会共治。充分利用太仓日报、太仓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在报道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环境保护的同时,刊发专版、公益广告。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2017年上级下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第一项,取缔十小企业。共清理散乱污企业269家,完成“263”专项整治年度工作任务。

第二项,重点区域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项目。超额完成区外化工企业关停并转年度目标任务,共计完成关停40家。

第三项,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完成11个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

第四项,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计划建设污水管道20公里,实际完成35公里,完成投资9500万元。

第五项,城乡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处置项目。已建成投运餐厨垃圾90/天,废弃油脂2/天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

第六项,第二水厂取水改移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完成,累计投资3.7亿元,实现双管供水、应急取换水等目的,确保全市安全优质供水。

第七项,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开工建设南郊、浏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累计投资710万元、1120万元。

第八项,自来水深度处理项目。开工建设规模为30万立方米/天常规工艺增加深度处理工艺,其中臭氧活性炭25万立方米/天,太仓市第二水厂膜处理工艺深度处理工程5万立方米/天。累计投资1176万。

第九项,污泥处理处置。2017年度污泥产生量为36549.94吨(以80%含水率计),污泥处置率100%

第十项,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樊泾河、南长春河、洋沙泾、洙泾河4条共3.95公里的城镇黑臭河道整治。

第十一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05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累计投资1.65亿元。

第十二项,城市节水。创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达到节水标准。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9.87%,有效控制在年度12%的目标之内。

第十三项,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制定《太仓市畜禽养殖优化布局实施方案》、《太仓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7—2020)》、《太仓市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暨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方案》等文件,超额完成规模养殖场治理任务,治理省定规模养殖场24家,治理率达到63%

第十四项,建立分散生猪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服务体系。建立一个集中粪污处理中心,并建立集中运输收集体系,投资约500万元。对全市776家生猪养殖场开展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及提档升级改造。其中雨污分离管道投资约310.4万元,粪便发酵场投资约232.8万元,尿液沉淀厌氧发酵池投资约527.6万元。各镇区万亩农田中分别建设封闭式尿液储藏池。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有关工程不再建设。

第十五项,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组织开展了内河港口综合整治提升行动,2017年完成取缔码头19个。完成了《太仓市内河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的制定和发布。按照方案计划保留的64个码头,有59家已配备了船舶生活垃圾及含油污水接收装置。全市400总吨以上内河船舶已全部完成生活污水改造,实现达标排放。出台禁止在内河进行化学品船舶洗舱的规定,超额完成了25%方案建设任务的考核要求。

第十六项,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项目。32家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目前完成14家,未完成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七项,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抓好15个码头堆场扬尘项目整治,开展工地扬尘排污收费工作,实施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强化工地扬尘常态化执法检查和第三方暗查暗访。加大道路机扫力度,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已达到90%以上。

第十八项,太仓市中化危废焚烧处置项目。已按时序推进主体工程建设。

三、正确认识依然严峻的治污形势

虽然我市坚持贯彻绿色发展,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但距离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仍有差距。一是产业结构仍然偏重。我市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仍占据较高比重,煤炭型能源结构仍未得到改善,燃煤消费削减压力较大。化工、印染、电镀等工业污染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但未根本好转,环境污染治理形势依旧不容乐观。二是突出环境问题依然存在。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仍然脆弱,断面水质还有待提升,雾霾天气依然多发,土壤污染治理还处在起步探索阶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还不到位,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危废焚烧处置能力存在缺口。三是科学管理机制需要加强。对环境问题的督查力度还不大,回头看举一反三方面还做得不够严不够实。环境管理方式仍较为粗放,环保大数据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实现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还要付出更大努力。

四、奋力开创生态环境改善新局面

今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市将坚定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确保PM2.5年均浓度降到3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4%,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比例不低于66.7%,基本消除劣类水体。确保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同比削减4.0%8.0%,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较2017年削减2.35%2.30%2.31%2.44%

(一)着力保护优先,坚定不移推动绿色转型发展。要坚持从源头做起,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新模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继续建设循环低碳城市,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建立第三方核查机制。有序对接国家、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按照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进一步清除散乱污企业(作坊)。以三个一批的方式,对全市34家电镀企业开展达标整治工作。

(二)全面深化环境治理,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要着力污染治理。加强水系沟通,实施清淤疏浚,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狠抓城乡水体及黑臭水体治理,持之以恒改善水环境。全力推进压减燃煤、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治理及车船污染四项重点任务,着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抓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严肃对待土壤环境质量问题。要着眼生态修复。加强红线管控,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水平。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城乡污水处理水平,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固废处置与利用,推动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三)增强环保合力,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太仓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落地。在环保责任分解、部门联动、压力传导、督查考核等方面加大力度,以督促改、以督促效,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持续开展新闻曝光,客观反映情况、推动问题整改。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的环保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