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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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 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5-14 15:36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启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并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2017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授权检察机关可以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同时明确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20179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论述,对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依法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审慎选择监督方式,促进依法行政

1.开展检察调查,完善社会治理模式。检察调查是指对非诉或诉前的侵害社会公益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促进社会治理。近年来,我院针对固体废物非法跨境转移倾倒、畜禽非法养殖等热点民生领域开展调查,既分析个案发生的原因,又深入剖析类案的共性因素,提出完善管理的建议,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

2.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三年多来共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215份,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2件。结合“263”专项行动,对畜禽非法养殖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不仅推动主管部门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5件,实现以案促治的良好效果,而且引起上级部门高度重视,在苏州市范围内开展畜禽非法养殖专项检查整治。该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质检察建议。

3.提起公益诉讼,增强检察监督刚性。自20157月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我院共排查出涉及偷排废水、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等公益诉讼线索11件,通过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除违法偷倒垃圾1600余吨,恢复被非法占有土地6500余平方米。去年9月,我院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长江太仓段垃圾倾倒案涉案企业和责任人,依法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此外,我院对一起因非法养殖生猪引发的环境污染案,以支持起诉的方式,支持浮桥镇九曲社区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偿被污染河道的清理费用。

二、规范行政检察监督行为,提升监督实效

1.强化自我约束,明确职责行使规范。始终秉持依法规范监督”“合法性审查”“行政机关自行救济优先等原则,尊重行政权运行规律,严格把握检察权运行边界,审慎开展监督。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制定的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相关制度规范,完善排查案件线索报告、立案审核和办案协调、案件跟踪监督、整改工作回访、信访案件结案备案等制度。

2.注重内部管控,完善权力运行方式。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依托内设业务部门之间相互制约、反向审视的功能,规范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坚持上下联动,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上级检察院的监督和支持,提起公益诉讼案件严格按要求报省检察院审批,避免出现不当监督、过度监督、违法监督,提升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3.争取市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推动工作稳妥开展。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是行政检察监督发挥成效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院抓住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先后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我市非法养殖情况调查报告》、《关于近年来外地固体废物非法跨境转移倾倒我市问题的情况反映》等调研报告。201711月,我院向市委专题报告行政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三、注重多方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1.加强部门间横向协作。与市法院、公安局、环保局联合出台《太仓市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暂行规定》,设立驻环保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室,建立联席会议、案件互询、执法联络、现场监督等工作机制。牵头市法制办、交运局、海事局、水利局等单位召开护航长江、内河绿色畅通工作座谈会,会签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围绕案件调查、证据保全、法律适用等问题统一认识、明确要求。

2.加强与周边城市跨区域联动。与张家港市检察院、常熟市检察院会签《建立沿(长)江区域环境保护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同配合、高效联动。在办理长江太仓段垃圾倾倒案过程中,我院与张家港市检察院共同提前介入,引导长江航运(苏州)公安局的侦查活动;与常熟市检察院密切协作,由常熟市检察院提起刑事公诉,我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7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件。

3.加强内部资源力量整合。建立民事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一体化办案等机制,形成内部合力。最近,在办理徐青松等人非法倾倒垃圾污染环境案中,我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与侦查监督科4名员额检察官组成联合办案组,在批准逮捕5名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广泛收集污染环境危害结果的相关证据,为提起公益诉讼做好准备。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院探索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行政检察监督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缺少工作细则,行政检察建议刚性不足,效果需要提升;二是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度较低;三是两法衔接平台运行不畅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录入少;四是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的专业化人才建设需要加强。接下来,我院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1.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201710月,我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通过《太仓市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一方面明确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的依据、范围、途径、方式和程序,另一方面明确行政机关不落实检察建议内容时,可以提请人大通过视察调研、专题审议、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希望本次会议讨论通过。我院将以此为契机,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及时将检察建议书、行政机关书面回复、公益诉讼起诉书、法院判决书、人大交办事项结果以及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间的协作机制文件向人大报备,认真落实人大对行政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

2.建立健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坚持在监督中体现支持、把监督融入支持之中的理念,尊重行政权运行规律,维护行政权威,有效发挥检察监督推动依法行政的作用,杜绝不当监督影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和协助配合,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充分听取意见,最大限度争取理解、支持和配合。

3.深度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健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推动两法衔接平台的完善,通过开展检察调查努力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有价值的检察建议。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法律咨询、犯罪预防、法治教育等工作。抓住公益这一核心,着力监督纠正涉及民生民利领域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推动行政机关尽早把问题解决在诉前程序阶段。

4.不断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加大培养专业化人才力度,提高干警适应新形势、办理新案件、应对新情况的各项能力,通过设立专业办案组、青年精英人才培养计划、1+X人才培养模式、检察长助手等一系列组合拳,提高干警的专业素能和政治定力,增添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后劲和动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院将以此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为契机,在市委和苏州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会议审议意见,不断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继续探索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为深入推进太仓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法治太仓建设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