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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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2017年修改版)编制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5-14 15:4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陆建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由我局承担的《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修改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形成了《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2017年修改版)(以下简称《规划》修改),并已于36日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程序,现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受市政府委托,由我向各位领导作编制情况汇报:

一、《规划》修改背景

《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规划)自2011年省政府批准实施以来,有效地指导了太仓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但由于当前宏观政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的新要求,规划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发展。表现在:一是宏观政策有新变化。随着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的陆续胜利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及江苏省实施意见的相继出台,从中央到地方正在执行日益严格的规划实施管理以及问责制度。为此,需要对规划中部分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提高规划的适用性。二是形势发展有新动向。中德企业园、中科院硅酸盐所等重点企业相继落户,以及西北工业大学和西交利物浦大学等高校的入驻,势必带来产业孵化、研发创新等一系列科研生产需求,现行规划在用地布局上需进一步优化调整,以满足现有产业发展需求。三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新要求。《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以合理的服务半径构建均衡的公共服务,要突出便民公共服务设施,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布点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四是重大交通设施建设有新需求。南沿江铁路提速至350公里/小时,沪通铁路已开工建设,以及苏州市域S1S2轨道线的规划,都极大提升了太仓的区位条件,需要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统筹安排。

为此,我市多次向省住建厅汇报沟通,确定采取较大修改的方式对规划进行修改。城市总规较大修改,是指在规划期限和人口建设用地规模不变的前提下,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修改,或者对市域城镇和设施布局、城市发展方向和建设用地等进行较大的调整变更。相较于总规修编,城市总规较大修改具有耗时短、报批程序简单等优点。

二、《规划》修改工作进展

我市从20172月开始委托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正式启动该项工作。2017824日,提交市政府专题会议讨论,1011日,市政府向省住建厅进行了专题汇报,1221日,《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2017年修改)通过地方专家论证;201811日,通过政府网站和规划展示馆开展为期30天的规划批前公示工作。3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三、《规划》修改主要内容

本次总规修改区域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除市域重大交通设施和部分市政公用设施以外,不涉及市域其他乡镇修改内容。

(一)市域交通设施调整

1.市域轨道交通

首先是南沿江铁路的调整。根据《江苏省十三五铁路发展规划》,线路时速提升至350公里/小时,在太仓境内平行沪通铁路走线,结合沪通铁路设太仓站1处。受铁路提速影响,现行总规线型无法满足高铁转弯半径要求,提出市域设太仓港站、太仓站、科教新城站的方案也无法落实,需重新优化南沿江铁路在太仓市域内的线型,原三站并为一站

其次是苏州市域轨道的调整。根据《苏州市轨道线网规划(2016-2030)》,苏州市域轨道S1线联通太仓南站,S2线经过太仓主城、太仓站、联系港城。现行总规中太仓境内仅规划有S1线,与苏州市域轨道交通线网布局不一致。本轮总规修改依据轨道线网规划,S1线在太仓境内沿前进路汇入科教新城站;S2线沿苏州路、龙江路联系太仓主城和港城;并在沿线重要节点预控主要换乘站点。

2.高速公路及服务互通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与城市快速路网规划的衔接,便捷太仓主城交通出入,缓解双凤互通及204国道的交通压力,201610月省发改委同意增设金仓湖互通。本次规划修改新增这一互通,互通增设后,将有效促进工业物流等企业集聚,规划将统筹考虑。

(二)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的调增与调减

在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对中心城区的规划用地布局进行修改,修改前后,用地增减保持整体平衡。调增用地共7大块,面积683.4公顷,全部位于主城。包括以下3种类型:(1)新增工业和物流用地,主要为了满足中德产业园等重点企业拓展;(2)新增居住和公共设施用地,如向东岛和陆渡南部地区;(3)存量用地恢复,如204国道以西地区。

调减用地共5块,面积683.4公顷,其中主城调减250.5公顷,港城调减432.9公顷。调减用地分为2类:(1)与生态控制线相冲突,如金仓湖西侧居住用地与生态红线冲突,苏州路与白云渡路交叉口东南地块与基本农田冲突等;(2)近期不具备开发条件。如港城北部的工业地块等。调减地块基本位于城市外围,对城市整体发展影响较小。

(三)绿地调整

在公园绿地的空间布局方面,结合相关文件的布局要求,以居民步行空间尺度引导绿地布局优化,使居民更亲近绿地;在公园绿地的规模分布方面,进一步匹配规划人口的空间规模分布,按照需求增加绿地规模,提升城市绿地系统的使用效率。

本次修改方案,共计调增绿地23处,面积167.35公顷,以公共绿地为主;调减绿地16处,面积112.76公顷。其中调增绿地在中心城区各个区域均有分布,主要集中在老城区、陆渡片区南部、沿江高速周边地区等规划公共绿地服务覆盖率较低的区域,调增的主要原因包括提升规划公共绿地对居住用地步行空间的覆盖率、增补现状已经建成的绿地;调减绿地主要分布在科教新城、陆渡片区以及高新区,调减的主要原因包括整体空间布局调整、公共服务设施选址、拆迁困难等原因导致的现行总规绿地实施困难。
   
修改后,规划绿地1186.06公顷,人均绿地14.8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957.56 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四)公共服务设施调整

1.教育科研设施

相对于现行总规调减高中1处,位于江南路与飞沪路交叉口东北角,该地块与基本农田保护冲突;调增1处,位于江南路与万金路交叉口西北侧,为陆渡片区服务。调整后,高中数量保持不变,规模能够满足现行总规和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确定的“30/千人的指标。此外,增加江南路与白云渡路西北侧高校用地,为西北工业大学太仓校区和西交利物浦大学太仓校区2所高等院校。

2.文化设施

新增文化设施8处,面积共22.42公顷。一类是通过大型文化设施集聚人气,推动新城建设,如港城核心区文化设施建设。另一类是在老城增补小型文化设施,解决均等化不足的问题。

3.体育设施

新增体育用地2处。一处位于常胜路以东、朝阳路以北的地块,面积1.99公顷。现状已建成新区足球公园,规划调整予以认可。另一处位于和平路以西、碧云路以北,面积7.40公顷,作为港城体育公园。原规划港城体育公园已建公共绿地,不具备可实施性,特迁址至此。

4.医疗卫生设施

新增医疗卫生设施用地2处。一处位于致和塘以北、长春路以东,用地面积2.24公顷;一处位于区西路以东、中市路以北,用地面积1.61公顷。规划建设陆渡医养中心,提升陆渡组团的医疗卫生设施覆盖密度和服务水平。

(五)道路与交通设施调整

结合交通需求分析和道路现状建设情况,针对中心城区快速路和主干路进行修改,道路交通的优化策略分为两类:一是结合现状道路及沿线用地实际开发情况,调整道路线型,包括郑和路、娄江路、广州路、朝阳路、四通路、大连路、港南路等7条道路;二是结合交通需求分析,调整道路红线宽度,优化道路断面,包括福州路、和平路等2条道路。

(六)市政公用设施调整

1.给排水设施

取消原规划白茆口水厂、保留浪港水厂(二水厂)。近期浪港水厂取水水源从浪港水库改为浏河水库,远期改为从白茆口水库取水。浪港水厂(二水厂)和浏河水厂联合供水可保障太仓市域供水水量及水质安全。

陆渡污水处理厂(位于陆新路与北京路交叉口东南角)调整至苏州路北、岳鹿路东。因沿江高速以东苏州路以北区域的工业用地已经调减,原污水厂选址距离污水收集片区较远,不利于污水就近收集处理。

2.供电设施

为提高电网网架可靠性和输电能力,规划将原220千伏归庄变向西调整至太嘉公路(岳鹿路)以东,主要对沙溪镇供电。同时为解决港区较大的负荷需求,在原220千伏归庄变调整至沙溪之后,新增一座220千伏九曲变,位于新七浦塘以南、戴浦塘以西。

3.燃气设施

目前,太仓天然气管网建设相对完善,拥有西气东输川气东送两大长输管道气源,可有效保障全市用气量和供气可靠性。原规划主城天然气压缩站西侧和南侧均为居住用地,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故取消在此处设置天然气储气站。

4.供热设施

取消主城协鑫燃机电厂,主城供热由太仓港保利协鑫电厂新建长距离供热管道供热。新增太仓华能电厂热源点,保障港城供热。

四、《规划》修改成果的报批与实施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报审工作规则和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81号)规定,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较大修改的,须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由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请示报批。省政府正式批复之前,《规划》修改成果还需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规划技术审查,通过审查后,争取尽快取得批复。

《规划》修改成果批准实施后,我市将以此为依据,实施更加严格的规划行政管理。一是推进控规的修编,为项目落地建设提供法定依据。二是提升规划的科学性与公共参与,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规委会审查、市民规划师参与及批前公示等制度。三是坚持一张蓝图管到底,坚决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按照法定规划实施,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