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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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8-05-14 15:50

20183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卫其,副主任朱大丰、陆燕、邹家宏、周鸿斌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韩飚,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政府办、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交运局、水利(水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委、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广电总台、总工会、团市委、太仓邮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高新区分管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原主任、原副主任,各市代表小组组长及沙溪镇代表小组的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实事工程启动情况报告。会议认为,政府实事工程已全面启动,正在有序推进。会议建议相关责任单位切实提高重视程度,细化工程实施方案,广泛吸纳民意反馈,全力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2017年修改版)编制情况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认为,本次修改符合我市城市发展建设的客观需求,对拓展城市空间、提升城市能级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建议政府要注重多规融合,广泛予以公开,严格规划执行,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太仓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较好。会议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把好源头,补齐短板,常抓不懈,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太仓市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太仓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的决定》。会议认为,本项工作从制度层面强化了市人大常委会对行政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太仓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大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职的办法》。

会议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免职事项。会上,还为全省人大机关系统先进工作者颁奖。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卫其作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家宏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