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1-12-07 14:16
(2010年12月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
太仓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了《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组织编制的这个《总规》指导思想明确,内容具体可行,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和趋势。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总规》,并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及时编制分区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大《总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规划意识和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总规》在建设“滨江国际化港口城市、临沪现代化宜居城市”中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