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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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委绿化建设工作的评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1-12-08 15:32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主任    刘 健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太仓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11年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们财经工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成农委绿化工作专项评议小组,于4月底就到农委,首先组织召开了农委班子会议,传达了人大常委会对评议工作的目的和要求,然后又召开了由农委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的专项工作评议动员会。市农委及时成立了评议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开展了各项评议准备工作。8月份,我们召开了由农委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专项工作评议汇报会,听取了市农委关于绿化工作的专题汇报。随后,又分别召开了各镇农技站站长、农委中层干部、局领导班子、三区各镇和相关部门(发改、财政、交通、住建、水利、国土)分管领导4个座谈会,听取了各方面对农委绿化工作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评议组进行了汇总和分析,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

  作为绿化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近几年来,市农委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认真履行绿化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绿化工作。在村镇绿化、大型片林、绿色产业、绿色水廊、绿色通道等各个方面,市农委积极发挥牵头、组织、协调、参谋的作用,做了大量的实事。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市的绿化总量取得快速增长,绿化质量有了大幅提升,生态体系建设得到显著加强,为完善绿色生态体系,打造绿色田园城市,提高全市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作出了积极贡献。

  经过评议,评议组对市农委绿化工作表示满意。在部门评议测评中,对农委的综合评价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100%(总70票,其中满意票为55票,基本满意15票,不满意为0票)。

  农委在绿化工作中的成效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理念不断提升。近年来,市农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与时俱进转变绿化工作理念。一是确立了生态绿化理念。积极改变过去侧重景观绿化的意识,明确生态惠民绿化建设是生态建设工程的主体的发展观念,积极落实生态补偿机制,着力提升绿化对保护生态的能力,构建城乡绿色森林生态系统;二是确立了统筹规划理念。市农委依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一系列专项规划,认真组织设计了覆盖城乡范围的整体绿化规划;按照市委投资绿化工程统一由农委扎口管理的要求,积极开展统筹协调,构筑城乡一体的大园林绿地系统;三是确立了绿色文化理念。积极改变往年造林绿化重数量、轻质量的模糊认识,明确绿化就是美化的理念,以构建田园城市为美好蓝图,通过林相改造,丰富林相结构,逐步彰显我市地域特色风貌;四是确立了绿色产业理念。明确兴林也要富民的发展理念,积极开展产业绿化,调动社会各界绿化造林的积极性。

  2.措施扎实到位。市农委在绿化工作中不断探索,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以机制创新为动力,通过调整、理顺绿化建管体制,建立政府投资绿化工作预选承包商制度,整合了资源,规范了招投标管理,提升了绿化建设的效率,确保了绿化建设持续有效开展。以目标考核为抓手,不断健全了年度绿化责任制考核、定期督查、挂钩督导、进度周报等制度。通过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强化工作督导,有效地推进了全市绿化建设的进度。据座谈反映,市农委领导经常亲力亲为,安排部署,很抓落实;分管领导平时与林业、植保站、镇农技站干部经常深入基层,结合镇村绿化实际,开展具体业务指导和督察,并以简讯、简报等形式对全市绿化工作进行信息化、理论化的服务指导,从而保证了林果、林业的质量。

  3.成效日益显著。通过发展理念、工作措施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我市绿化实现了数量和质量的双突破。全市陆地覆盖率由十五期末的8.78%提高到现在的21.46%。仅2011年,全市新增绿地面积达1.51万亩,完成苏州下达任务的116.2%。在林木覆盖率实现历史性跨越的同时,林种、树种和树龄结构也逐步趋向合理。全市农田林网率达到70%以上,有效地优化了农村生态环境。全市生态园建设快速推进,林果花卉产业蓬勃发展,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初步建成。我市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市江苏省生态农业县(市)的称号,绿化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周边参观者的一致好评,绿化已成为我市的一个亮丽的名片。应该说,这几年农委在绿化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这是与农委班子率先垂范、团结进取、勤政廉政密不可分的,也是该委干群认真适应形势要求,务实创新、努力拼搏、实干巧干的必然成果。

  二、存在问题

  从我市全局看,当前绿化工作中也客观地存在着一些矛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由于土地资源的制约,绿化发展空间载体已十分有限;随着绿化事业的不断发展,绿化资金相对不足;城乡绿化发展差别尚明显,绿化发展还不够平衡(带状好于块状,公益林好于产业林;部分农民集中居住区内部的绿化面积不够、档次不高,等等);依法监管力度还不强,养护能力也还不够;居民对绿化的重要性还缺少正确的认识,基础设施部门在工程建设中挖路毁绿现象随意频繁,社会上占绿、损绿现象也有发生,给绿化的长效管理造成一定压力。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创新理念机制,推进绿化建设不断发展壮大。要创新绿化空间理念。面对日益突出的绿化土地瓶颈,我市要见缝插绿,见空插绿,千方百计挖掘潜力,扩大绿化土地面积。要以点、线、面相结合,线上抓提档,拾遗补缺;点上抓美化,每个镇都有亮点;面上抓生态,构建绿地生态系统。同时,建议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建议在我市符合建筑规范、满足建筑安全要求、符合绿化条件的公共机构所属建筑,逐步实施屋顶绿化。要探索多元化绿化投入机制。针对绿化资金矛盾,在继续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同时,应积极鼓励本地工商、民间资本(如苗木企业)参与林果绿化产业项目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形成绿化建设多元化投资的格局。还要牢固树立整体协调理念。根据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实际和规划总体要求,要充分发挥农委作为绿化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我市合作农场发展推进后道路、田间林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安置小区、老村庄改造、示范村建设等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在统筹考虑道路、管网、环卫设施、输变电线路建设等基础上,科学布局、合理安排绿化建设。

  2.进一步加强依法管护,提升绿化管理整体水平。绿化是三分建,七分管,必须坚持建管并重的工作思路,从法律、体制、人员、技术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真正实现绿化的长效化管理。要不断强化绿化执法。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坚决查处违规擅自占用、破坏绿化带的行为;同时,依法开展绿地审查,确保交通、水利等各项工程项目绿地。严禁古树名木的砍伐和迁移。要切实加强专业人才建设。针对目前我市绿化人才欠缺的现状,要加大园艺、林果、防病治虫等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加大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基层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建议每年对全市乡镇进行1-2期的林业养护技术专业培训。要严格落实绿化管养责任制。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路段、定标准、定奖惩。在条件成熟的区域,探索推行绿化管养市场化运作。同时建议市政府出台绿化养护规范性指导意见,统一绿化养护标准,为乡镇开展养护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并将绿化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范畴,提高管护的科技含量和效率。要完善绿化工作考核督查机制。要因地制宜,加强对基层绿化的考核督查。建立树木补偿机制,完善财政对绿化建设以奖代补的政策,调动基层绿化建设和管护的积极性。通过绿化体量与质量的全面考核,努力打造绿化特色精品,彰显太仓绿化特色,提升太仓绿化品位。

  3.进一步提升产业效益,促进集约节约和农民增收。绿化也是经营。要不断适应形势,开拓思路。在规划建设城市绿地的过程中,应按照集约化建设、节约型绿化的原则,切实根据绿地所处环境、市民需求和社会文明程度,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标准,提高规划档次。要多注重生态效益,多注重资金使用效率,多注重移栽成活率,多考虑乡土树种。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改进绿地照明系统、灌水系统、排水系统和引水系统,建设节水节能型绿地。在乡村的绿化工作中,必须注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结合村镇的自然条件,要努力把绿化与农林经济发展相结合(如近几年开展的葡萄生产、花卉生产成效很好),要积极动员、帮助农民发展庭院果林经济,并指导其提高林果产业科技含量;要把绿化日常养护与农民劳务合作结合起来,在养护管理中,应通过政策倾斜,把养护劳务事项交予合作经济农民,让绿化成为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4.进一步注重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爱绿、种绿、护绿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对绿化工作的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积极宣传《森林保护法》、《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将绿化纳入公益广告范围,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植绿、护绿、爱绿活动,营造人人爱林、人人种树、人人护绿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植树造林、美化环境的群众基础。加强社会监督,加大对破坏绿化行为的处罚,对违法占绿、损绿、毁绿的企业和个人,除依法查处外,应将其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在案,切实从体制、机制上使每个公民和单位都能够为家园贡献一份力,增添一片绿,实现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