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公报
太仓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公报
首页>常委会会议>太仓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公报

关于设立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13 13:54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徐鸣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就《关于设立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八条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十二条之规定,经市委同意,市、镇两级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市选举委员会、镇选举委员会受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在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镇选举委员会同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级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为确保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保证组成人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建议市选举委员会由23人组成,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任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组成。建议镇选举委员会一般由镇党委书记任主任,由镇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由纪检、组织、宣传、民政、财政、公安、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负责人组成。
  依据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均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被推荐为本级代表候选人的,应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据此,届时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被确定为本级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应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报告,经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后,向下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市选举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和联络组分工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朱大丰兼任,华中兴、高洪文、楼浩平、刘菊任副主任;联络组组长由朱大丰兼任,沈炯任副组长。
  《决定草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