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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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7-03-13 13:59

  2016年9月29日,太仓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卫其,副主任徐鸣强、嵇永宁、周大伦及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韩飚,市人民法院院长赵新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建伟;市政府办、城管局、交运局、水利局、农委、环保局、水处理公司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原副主任;各镇人大主席,各市代表小组组长及浏河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全市各镇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积极倡导绿色出行”议案办理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强化管理,加快了各项工程的建设,提高了公交运营质量。会议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群众交通的方便快捷;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绿色出行成为人们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的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群众对公共交通的满意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承办部门明确职责,落实措施,认真负责地做好办理工作,所有建议已办结,代表满意率高。会议建议,政府和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问题意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确保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落实率。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集体进行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卫其作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嵇永宁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