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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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结束前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6-01-21 09:55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卫其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议程。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加快推进防洪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城区排涝能力”的实施情况报告。市政府和水利局对该议案十分重视,半年多来,市政府和相关区、镇、部门积极组织实施,从有效的工作统筹、明确的分工方案、有针对性的调研,到合理的施工方案和规范的建设程序等方面,做了大量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并陆续进入施工阶段,应该说工作是有成效的。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关乎广大群众民生的大事,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的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的水平仍不高,面对极端天气的严峻挑战,必须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要扎实、有序推进下阶段的工作,切实提高城区防洪排涝的水平、能力和实效,重点抓好以下三点:一要高水平谋划城区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洪排涝水平。太仓经济社会已经站在了高水平小康的发展平台,因此,也要以高水平的作为来谋划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在新一轮城市建设中必须科学规划,做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相关部门要对现有的防洪排涝设施进行认真排查,学习和借鉴先进地方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认真做好符合太仓实际且具前瞻性的防洪排涝设施建设规划。二要加强河网水系整治的系统性和延续性,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河网水系建设与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要有系统性和延续性的理念。应该说,“十二五”期间,我市的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投入的力度在加大,其中河网水系的建设和整治是重要的方面,但建设和整治的系统性和延续性还存在不足,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河网水系建设和整治工作常态化,要不断完善相应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问责考核机制,既要明确建设和整治的目标任务,又要强化建设和整治的责任落实。三要健全防洪排涝应急管理机制的常态化管理,提升防洪排涝实效。近几年,我市加强了防洪排涝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但由于应急管理机制平时处于“休眠”状态,缺少常态化应急管理机制的应用教育,一旦遇到突发性洪涝警情,依然会显现出措手不及,导致现有的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和应急管理机制的效率不高。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质量,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体现。市政府和各承办部门领导十分重视,责任明确,措施落实,认真地做好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些代表和群众较为关注的问题。从办理情况看,所有承办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均已按时答复,涉及的问题大多得到解决,代表满意率较高。但也存在其中一些答复的针对性不强、合理化建议转化为政策措施不够、承办单位间沟通协调不够导致交办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希望政府及各承办部门进一步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工作,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及时、准确交办,对代表和群众特别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仅要不折不扣办理好,更要采取积极有效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让办理工作成为政府和相关部门转作风、办实事、解难题的有效载体,密切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报告。8月24日下午,人大常委会组织了《科技进步法》的执法检查,并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近年来,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科技工作的领导,科技创新的发展重点更加明确,有关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全市科技进步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执法检查情况总体是满意的。但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识到,与市委加快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的要求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本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希望市政府认真研究,切实整改,并于11月底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29日通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同日公布),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促进科技与经济更好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