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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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5-08-26 09:52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华中兴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现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报告作一审议发言。

  一、去年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

  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得到控制。持续优化提升产业结构,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审批,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不再审批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同时要求新建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新增污染负荷必须通过“以新带老”解决,并实施排污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2014年至今,没有严重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按照苏州市关于“关停不达标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三年专项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 2015年对计划关停的50家企业,目前,已关停落后产能企业40家,完成年度任务的80%。

  2.治理整顿大气污染行业。重点治理整顿燃煤、油及挥发性有机物产生行业。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14年,全市规上企业原煤使用量为1387万吨,比2012年下降8.83%。61只运行加油站全面执行汽油国Ⅴ标准,柴油国Ⅳ标准。制定了《太仓市高污染燃料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市316台高污染燃料锅炉下达了整治任务。2014年至今年上半年共计完成了98台燃煤锅炉的淘汰及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按照电力行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全市各火电厂开展了烟气提标改造工程,全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2014年至今,对414家单位下达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任务,目前78家企业已完成了整治工作。

  3.严格控制城市扬尘、汽车尾气等污染。1.实施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开展不定期检查,对于扬尘管控不合格的建筑工地责成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2.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采取定时洒水、快速保洁、减少垃圾抛洒、完善数字化环卫管理等措施控制道路扬尘污染。3.扎实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积极引导老旧机动车车主主动提前淘汰报废,同时,实施了太仓市区黄标车限行,加大了对限行区域内违法行驶黄标车的查处工作力度。 4.严格落实对在用车辆排气污染物的检测。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对检测不合格车辆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和环保标志。5.公共交通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占比逐年提高。6.开展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巡查,形成全覆盖巡查网络,采取行政推动、政策扶持、技术创新等方法,推广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的综合利用。

  4.建章立制防范大气污染影响。修订《太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会商制度,正常有效运行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加强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及时、有效防范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导致的公共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二、存在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面广量大,情况复杂,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我市大型燃煤电厂多,燃煤总量大,虽然企业都采取了除尘、脱硫、脱硝等防治措施,但总体燃煤烟气对大气的污染物排放量仍然很大。

  2.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和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由于环保基础投入滞后尤其是镇、村工业区的天然气供热管网建设未能全覆盖给整治带来难度。

  3.市大交通、水利工程、建筑施工、拆迁工地等扬尘防治措施还不尽到位,扬尘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

  4.机动车拆解、黄标车淘汰由于补助资金偏少,业主或车主积极性不高,工作推进有难度。

  三、几点建议

  大气污染防治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关系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各级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分年度切实加以实施。现提出以下如下建议:

  1.控制煤炭质和量。要鼓励火电行业使用低硫煤,严格禁止销售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要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技术改造,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超低排放限值,减少烟气污染。加快推进天然气和供热管网建设速度,努力实现全市域两种管网兼顾到位,管网全覆盖,加快淘汰燃煤锅炉。

  2.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种类复杂,治理难度大,有些治理技术还尚未完全成熟,但对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却较大,要在去年以来在港区化工企业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对上争取,进行治理技术攻关,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上取得重大突破。

  3.切实治理扬尘污染。扬尘污染无处不在,范围广、治理成本大,成效反应又不明显,因此,工作难度也比较大,要加强建筑工地、市政工程维护保养,拆迁工地、水利建设、大交通建设工地的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对一些重点产尘企业,如:武港码头、电厂煤炭及粉煤灰堆场、北新建材原料堆场、码头原木进口毛地熏蒸现场等要密切关注,严格监管,重点督查。学习周边上海市的经验和做法,重点加强建筑工地的自动监测设施的建设,为适时开征扬尘排污费提供技术数据,积极探索大交通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技术的研究。

  4.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健全“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整治”机制,环保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政府对辖区内重点工程负责,发改、经信、住建、城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相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同时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程如期完成,保障我市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