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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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太仓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5-03-11 09:39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华中兴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现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作一审议发言。

  一、综合整治实施情况

  今年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实施的第二年,去年我市综合整治工作由于起点高、标准高、成效明显,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整治工作考核中获得第一名。2014年实施的整治项目截止目前,已开工32项、前期工作1项、已完成41项。九整治项目53个,完成率50.9%,三规范项目21个,完成率91.4%。全年综合整治计划完成投资8.4亿元,目前已完成8.1亿元,投资完成率为96.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市级层面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办公室,建立了督查、挂钩、联系制度,对疑难问题组建专项指挥部,如:针对城北河综合整治、板桥区域综合整治等范围广、难度大的项目,实行现场办公,领导靠前指挥,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注重民意导向,全力服务民生。将市民群众最关心的城市环境问题列入整治项目内容,如:充分分析吸取市长信箱、烟雨江南论坛、12345市民热线等信息平台上的群众诉求。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切实使整治工作体现民意、服务民生。三是,坚持规划引领,彰显太仓特色。科学制定三年整治规划和年度整治计划清单,坚持事实求是、量力而行原则,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充分利用本地自然资源禀赋,注重挖掘保护人文历史资源,彰显特色、突出亮点,确保整治成效。四是,做细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在积极推进“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规定动作的同时,不断创新整治内容、形式、手段,深入挖掘项目内涵,适当扩大整治范围,实施夏季环境大整治、绿道慢行系统建设等自选动作,努力打造具有太仓个性特色的城市环境面貌。

  二、存在不足

  (一)项目准备不够充分。部分项目的确定缺少严格论证,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规范消纳处置场项目,因租赁土地,无法取得项目建设书批复,后经协调方予变通立项,从而影响项目的整体推进。

  (二)沟通协调不够到位。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范围广、内容多、地域大,分布散,共有12大项74个小项,由于涉及区、镇、住建、工商、供销总社等属地、部门,相关工作及方案设计需要经过多次协商沟通,而各部门间的衔接不够,在项目建议书和方案设计的编制、审核方面耗时过长,导致前期有些项目启动相对迟缓。古松弄直管公房及西郊2号地块因部分拆迁问题影响整治及项目推进。

  (三)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个别项目,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区域的脏乱差问题出现回潮反弹现象,长效管理机制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管理工作不到位、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人员不落实、管理措施跟不上等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一着不让,不断加快工程进度

  今年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二年,工作承上启下,对三年整治任务的完成起到重要作用,前期有些项目启动相对迟缓,现在到年底仅有一个月的时间,尤其是部分还没有完成序时进度的项目要对每项工程大类中的每个子项目逐一梳理,排出影响工程进度的难点在哪里,召集项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共同讨论,整体协调,想方设法克服瓶颈,对一些特殊情况,要特事特办,总之,要细排工作计划,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加紧实施,确保工程尽早完成。

  (二)强化宣传,赢得群众理解支持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尊重社情民意,扩大公众参与,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引导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全面提升文明素质。

  (三)属地管理,完善督查考核制度

  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专项办公室要加强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实行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在督查考核中,将居民对城市管理的意见和对工作推进的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要加强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源头管控,剖析问题根源,注重设施配套,健全完善功能,落实治本措施。坚持整治、建设与管理并重,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通过几年努力,全面改善我市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