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公报
太仓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公报
首页>常委会会议>太仓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公报

关于对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4-06-13 16:16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张永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现就《关于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作一审议发言。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近几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民生工程的建设,特别是通过近三年多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到目前为止,全市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已提升到了20万平米,按我市常住人口计算,人均达到了0.25平米,在全国县(市)中处于领先地位。彰显太仓城市文化个性的市图博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太仓美术馆、太仓名人馆等市级重大文化工程均于去年11月份之前先后相继落成,并全面对外开放。这些无论是从规模,还是功能设置上在我市文化建设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成为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深受社会各界赞誉;镇、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创建达标建设正在扎实有序推进,部分镇、村(社区)文化设施面积远远超过规定标准;村(社区)大部分开辟出了具有相当规模的休闲娱乐的文化活动广场;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农家书屋”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的全覆盖。全市已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市、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网络服务体系,满足了广大群众多方面的文化需求。纵观我市这些年文化设施建设历程,主要特点为:

  1.领导重视。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断强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行政推动力。通过与周边兄弟县(市)横向比较中找差距,寻原因,提高认识,增强了各级政府紧迫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文化设施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分工抓落实的常态化机制,为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有序高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措施扎实。具体表现在:一是政策推动。市政府把三级公共文化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纳入“十一五”、“十二五”发展规划,落实了分步实施计划,体现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制定中加以重点推进。2010年以来,通过对《全面推进“文化太仓”建设实施意见》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意见》的有效贯彻实施,促进了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加大投入。我市加大了公共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并形成了比较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2012年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资总额为17964万元,2013年投入增加到20644万元。今年首季投入800多万元用于文化惠民实事工程建设。三是强化考评。市政府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了区镇政府工作的考评体系,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强化了考核力度,同时,严格按照《太仓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和考核指标体系,对项目建设进行细化评估,确保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高效顺利地推进。

  3.成效明显。经过各级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的不懈努力,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一是建设起点高。市级“一院三馆”、名人馆和美术馆在资金投入、建筑规模都是空前的,建筑风格上既富有太仓传统文化特色,又不失现代城市建筑气息,与周边市容景观协调融合,相得益彰。超过一半以上镇的文化活动中心突破了创建标准2000平米,达到了3000平米以上;有不少新建成的社区活动室也超过了规定的200平米标准,达到800平米以上。二是功能发挥好。特别是“一院三馆”凭着他容量大、先进和完备的功能设施,在阅读培训、陈列布展、影视演出等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满足了广大群众多方面的文化需求。镇、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比较快,功能效应不断凸显。不少新建、迁建城镇社区的文化广场成为热衷于广场舞、健身舞者的好去处;村(社区)图书阅览室和农家书屋成了不少农民求知读书的好场所。随着今年文化惠民实事工程建设的不断推进,基层农村文化生活将会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经过各级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积极努力,我市在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方面取得比较好的成效,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但对照建设“文化太仓”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的标准和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

  1.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区域不平衡性比较突出。今年已进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期,从镇级层面看,大部分镇文化活动中心达到了创建示范区标准和要求,但有的镇在五年前动工文化活动中心至今仍在装修中;有的由于改建比较早,设施陈旧、布局分散很难符合创建达标要求;有的镇级建制街道办文化建制缺失,设施至今仍然空白;镇(区)标准化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是个难题,目前镇(区)平均覆盖率还不到40%,有些还不足20%。从村(社区)层面来看,全市有十多个村(社区)涉及行政用房改建、拆迁和区划合并等原因暂时还无法落实文化活动室,还有30%村(社区)活动室面积仍然不达准。

  2.部分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出现流失现象。比较突出表现在一些已创建达标了的镇图书馆和农家书屋,由于我们对这些设施一贯流于“重建不重管”,缺乏基本的管理制度和专职人员,加上图书流通量低,使得这些公共电子阅览室根本无人问津,形同虚设,甚至有的地方将闲置的文化活动室用来堆放杂物,把阅览室电脑移作他用,文化阵地在逐渐萎缩,资源流失现象比较严重。

  3.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力量比较薄弱。要发挥好公共文化设施功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良好的管理制度和高素质的管理人才。这些年来,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逐年加大,服务网络体系不断拓展,但我们对于这些设施运作和管理方面还缺乏专门的研究,缺少统一、规范的管理措施,特别是在基本管理制度和专业管理人才方面存在着严重缺失,这方面在基层反映比较突出。如有的村(社区)文化设施缺乏刚性的制度管理,图书馆、农家书屋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无法保证正常开放,设施利用率低,甚至有的设施随便挪作他用。在管理人员配备上,不少镇、村(社区)设施管理人员没有配齐,用的都是兼职人员,无法兼顾好设施的运行。其次是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比较低,加上编制、待遇的限制,工作缺乏动力,服务水平很难提高。

  4.一些民办的公共文化阵地运行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主要是一些民办的文化书场、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其阵地都属公益性的,但基本都是亏本运行,面临着生存困难。而全市仅剩3个文化书场,其中,城厢、沙溪2个是靠政府补助,茜泾1个是靠企业赞助。到目前政府对如何确保这些民办的公共文化阵地正常运行方面还缺少有效的支持和引导对策。

  三、几点建议

  1.突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在城镇化规划建设中的位置,确保达标建设顺利实施。要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镇化总体发展规划,对新型社区、集中居住区及撤并镇区的文化设施建设用地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特别是科教新城、撤并后的陆渡镇老镇区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要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加以重点推进。同时,要继续发挥好群众文化发展基金中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引导资金的作用,确保镇(区)、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达标建设有效实施。

  2.完善镇(区)、村(社区)文化管理体制,确保文化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要按照我市编办 2008年下发的《关于各镇(区)文化部门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及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理顺镇(区)文化管理体制,配齐配强文化设施专业管理人员。文化站长必须做到“三在”即在编、在职、在岗。要重点落实解决好新区和科教新城文化建制的问题,配备好专职文化管理干部和文化设施专业管理人员。市文化主管部门要做好对相关设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专业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要吸收高素质文化专业管理人员充实到基层文化设施管理岗位上,避免缺员和兼职问题。另外,建议市政府对全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运行方面要出台统一规范的管理办法,确保文化设施有效运行和服务功能的正常发挥。

  3.加大对民办公共文化阵地的扶持力度。民办公共文化阵地也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近几年来,我市民办公共文化阵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但大多没有盈利,运行十分困难,希望政府加大财政补贴力度,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在补助方法上,我们建议也可以借鉴苏州市区民办文化场馆补贴模式,即侧重于按场馆建筑面积和运行量来进行考评补贴,为这些民办公共文化阵地提供比较有力的财力支撑,确保这些场馆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