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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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年财政决算和同级审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4-06-13 16:14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主任  王文尉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现就《关于2013年度太仓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太仓市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两个报告作简要审议发言。

  一、关于同级审报告

  我们认为,审计局认真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严格、规范地开展了财政同级审计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工作,成效十分明显。主要体现在:一是审计目标紧扣主题。审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不断扩大审计覆盖面,拓展审计内容。着力加强了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安排,并把审计工作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大了对三公经费等各项公务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把民生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审计项目抓住重点。在继续做好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基础上,今年着力加大了对两区和科教新城预算执行的审计,比较系统地分析了在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与漏洞;继续加大对社保基金、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资金重点支持项目的审计,重点反映了社会保障基金和科技、环保等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三是审计建议深刻有力。审计局更加注重从总体上反映情况、揭示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针对性建议。通过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审计“倒逼”各项制度的完善,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为我市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今年的“同级审”报告,我们认为所提建议是切实可行的,市政府应当认真加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健全监督机制、突出绩效导向、促进制度建设、有力推进审计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落实,不断完善和提高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水平;财经工委将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对上述有关问题适时开展专题跟踪监督,促进整改措施落实。

  二、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报告

  我们认为,2013年度,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复杂经济形势,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财政经济运行稳中求进,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首次超过百亿元,较好地完成年度预算目标任务。本次会议所作的《关于太仓市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全面、完整地反映了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决算数据真实、准确,经省、苏州市决算编审后,与年初第十五届三次人代会上《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中的数据基本一致。部分数据稍有变更,其原因主要是受宏观经济预期、上级转移支付、上年结转、土地出让增支、体制分成等等因素的影响。变更后专项收支以及平衡情况的主要数据,已经审计部门本次同级审审核,数据翔实。根据同级审报告和调研中所反映的情况,我们认为,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该项决算报告。

  我市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本级财政预算的计划性及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尚有薄弱之处,两区和科教新城预算管理相对滞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有待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政策性扶持资金的绩效评价尚未得到充分体现;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仍需加大力度不断规范,财政资金风险防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关于整改建议和意见

  1.强化预算编制,积极推进全口径预决算管理。 “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改革任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调整较多、预算执行率偏低等情况,通过分析认为,关键在于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不够,缺乏必要的论证和审核程序。为加强对政府性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建议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现有职能的基础上,赋予政府性项目预算编制、论证、审核职能。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政府投融资范围安排的政府性项目,要严格按照上级编制口径编实编细预算,严密论证、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强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积极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

  2.强化预算执行,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近几年,针对审计部门提出的年度结余结转等问题,财政部门想方设法采取了措施予以整改,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建议市政府应进一步重视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不断强化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对当年未实施完工的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在年末予以收回,同时列入下年度预算安排,以减少当年结余,提高支出进度和执行率;对部门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应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建议原则上应对闲置两年以上的资金由财政予以收回;对部门下属单位的特定资金,财政部门应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审批。通过不断加强对预算执行的跟踪分析和动态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3.强化预算管理,切实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对市、区镇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历年的暂存暂付问题,要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建议由财政部门会同审计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提出处理办法和意见报市政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规范政府扶持资金的使用,调整政策导向,加强对扶持资金的清理和优化整合,适当控制扶持资金规模,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针对审计中提出的排污费问题,建议尽量委托地税等相关部门代收,改变部门直接征收,推进执法与执收分离,规范征收减免行为,确保应收尽收。要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尤其是推进“三公经费全面公开。深化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4.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对政府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种资源的统筹,建立由审计机关主导的审计监督体系,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审计整改办法》,探索形成审计和整改的联动机制,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责任追究、问题移送和结果反馈制度,进一步以制度建设促进问题整改落实,防止“屡审屡犯”。要适应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及时揭示苗头性、倾向性、多发性问题,加强对审计中发现共性问题的研究分析,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维护审计整改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