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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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7-07-14 11:22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王雪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内务司法工委调研的情况对法院所作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报告,发表审议意见。
  一、总体评价
  切实解决执行难,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向全国人民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市人民法院在太仓市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 “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完善执行管理制度,强化执行工作举措,不断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有力促进执行工作良性运行。这主要表现在:
  (一)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执行工作管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一把手”院长为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加强团队建设。强化协调联动,拓展和完善本地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银行、证券、国土、房产、车辆、税务、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对接,建立相应的协作机制。
  (二)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执行制度,努力提升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分权制衡,制订了《执行实施权分权集约实施及流程管理方案》。完善重点案件管理机制。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依法正确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及加强终本案件单独管理的意见》,太仓法院执行案件终本率一直在苏州地区保持较好的水平。完善案件绩效管理机制,建立以“结案合格率”为核心的执行案件质效监控机制,提升执行案件办案质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执行公开。集中力量开展民生案件、金融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强制执行,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严格执行失信名单制度,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实行失信名单“反向审批”制度。通过多种传媒载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加大执行强制措施适用,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用足罚款、拘留、搜查等强制措施。
  二、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法院执行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随着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然而,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立案登记制等因素的影响,法庭受理的案件、执行的案件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一线干警处于超负荷状态,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不能满足执行工作的客观需求。
  (二)外部环境尚需优化。部分被执行人、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法律观念极需加强。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法院执行工作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行约谈机制的若干规定》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执行实施案件结案标准,建立执行案件质效监控机制和定期督查制度。但目前市、镇两级的多元化解决执行联动机制尚未全面建立起来,有些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机构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极需强化全社会的法律观念。
  (三)完成任务压力较大。由于人手紧、任务重、积案多,尤其是经济下行,案件量明显上升,执行到位率难以提升。法院执行的案件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困难企业,执行申请人期望值高,所以压力较大。2013年以来,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6132件,案件量逐年增加,呈高发态势,加上逐年的积案,执行案件的实际执行率难以提升。
  三、意见建议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法院必须攻克的一道难题,必须要实实在在去做。为进一步加强法院的执行工作,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建议:
  (一)以“大执行”格局攻克执行难。以《民法通则》的实施为契机,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法院执行工作的举措、成效和典型案例,使全社会对执行工作形成共识,构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社会系统联动的机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各领域办公平台,形成强大合力,来共同破解执行难题。构建成一个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各部门参与,社会协同,齐抓共管的大执行格局。
  (二)以信息化手段加快破解执行难。坚持以信息为先导,网络查控为手段,向科技要效率。除推送公布失信“黑名单”外,不断延伸执行查控网络的触角,最大限度地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和活动空间。针对涉特殊主体、涉金融、涉民生等领域的重点案件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执行活动,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从事民商事行为、行业准入、担任重要职务、享受优惠政策或荣誉等限制措施。对拒不执行、妨碍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让老赖丢不起人,出不了门,花不了钱,办不了事,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三)以审执体制改革推进解决执行难。进一步完善执行管理制度,探索和完善审执体制的改革创新,严格规范使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案件绩效管理的体制,在执行体制和执行方式的实践中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的配置,有效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等问题,提高执行干警的办案水平和工作效率,为“两聚一高”实践提供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