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公报
太仓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公报
首页>常委会会议>太仓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公报

关于2016年度太仓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07 14:34

市审计局局长  王建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2016年度太仓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6年度太仓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级财税管理,三区及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政府投资、民生保障等专项资金。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揭示重大风险隐患和结构性矛盾,在促进政策落实、推动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一、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围绕预算目标,依法组织收入,合理配置财政资源,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收入结构优化调整。2016年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71亿元(市本级16.9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1%。政府性基金收入57.39亿元(市本级13.8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8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社保基金收入48.2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5%。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6.53%,同比上升1.16个百分点。
  ----财政支出统筹兼顾,民生支出优先保障。2016年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84亿元(市本级63.4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24%。政府性基金支出63.23亿元(市本级19.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8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6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46%。社保基金支出49.0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15%。民生支出57.92亿元,同比增长8.73%;“三公经费”继续压缩,市级部门同比下降20.96%、“三区”同比下降1.67%。
  ----财政改革不断深化,预算公开全面推进。2016年,财政部门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过渡资金户、稽查专户等应缴国库款全部入库;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进展有所改善,资金逐步拨付;制定了《2016年太仓市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监督机制逐步完善,全市政府收支预算、市本级68个非保密部门预算以及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等完成预算公开。
  ----地方债务严控规模,债务管理不断加强。省政府核定我市2016年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134亿元,截至2016年底,实际余额129.10亿元,较年初增加14.75亿元,增长12.90%。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3.4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5.61亿元。按照财政部2015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自查和核查情况整改工作要求,我市积极开展自查清理工作,梳理了地方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不断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
  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但对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经法规,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
  (一)预算管理不够到位。一是调整预算未细化到部门,未按照预决算公开方案的要求进行公开。二是因调整预算批准日至年底存在上级转移支付支出等因素,使决算报表调整预算数与人大批复调整预算数差异7.53亿元。三是截至2016年底市本级非税收入30.54亿元未及时入库,以前年度土地出让金欠款1.01亿元。四是2016年市本级支付港口管委会等非本级预算单位资金3.64亿元,并缺乏有效监管。五是市本级及港区存量资金余额较大,市本级年底结欠区(镇)资金较大共计10.45亿元。
  (二)税收征管有待完善。一是截至2016年底企业欠税0.32亿元未及时收回,其中2016年新增欠税及相关附加0.17亿元。二是2家企业政府补助资金及拆迁补偿金额共计1.22亿元未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三是个别港口码头的用地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依据不充分。
  (三)内部监管不够规范。一是截至2016年底往来款挂账较多,其中:市本级非税账12.58亿元,港区项目账三年以上未清理挂账12.38亿元,科教新城总预算长期挂账24.25亿元;港区项目账2016年新开定期存款1.10亿元,未按照规定采取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二是高新区96套安置房预售未结算;原陆渡镇7套存量房及20个汽车库等未统一管理;科教新城安置房开发成本余额22.56亿元未结转。三是2016年浮桥7个社区物业项目共555.43万元、娄东街道办24个物业项目共0.24亿元未进行政府采购;娄东街道办实际物业服务单位与中标单位不符,聘用无资质单位从事物业服务涉及6个项目共123.61万元。四是资金规模1.96亿元的太仓市产业投资基金结余1.13亿元,使用效率不高,仅为42.3%。五是科教新城和浮桥发放5名死亡人员的尊老金或拆迁安置费。六是原陆渡镇部分遗留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137.32%至340.98%。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6年度太仓市级各部门年初预算总数53.85亿元,预算执行总数65.47亿元,预算执行率为121.58%;“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了20.96%,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2家单位年初预算执行率低于50%,1家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执行率仅为14.21%,转移支付未纳入年初预算等原因导致16家单位年初预算执行率超过150%。二是1家单位预算公开数与实际预算编制数不符。三是部分主管部门对学会协会的监管不到位,预算安排较宽松,支出手续不规范,个别协会出借银行账户。
  三、专项审计情况
  (一)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江苏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太仓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检查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和货币化安置、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和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情况,延伸调查了3个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2016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共安排财政性资金0.56亿元(本级财政安排60.38万元),当年支出1.09亿元,年末累计结余0.33亿元。2016年完成保障房新开工住房5678套,基本建成住房3528套。审计结果表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2016年底廉租房补贴专项资金结余0.20亿元自2012年以来未分配使用。二是2016年底廉租房租金收入累计27.87万元未缴入国库,其中2016年廉租房租金收入16.19万元。
  (二)国家和省创新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省市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对太仓市2016年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创新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问卷调查企业16家,实地审查企业6家。2016年各级财政共安排产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1.38亿元,其中:太仓市本级财政安排0.8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较好地贯彻落实了政策要求,专项资金管理逐步规范,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风险池资金累计发放贷款项目2个,金额0.1亿元,完成协议比例的10%,使用效益不高。二是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未及时拨付,省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600万元未设立专户核算,18个项目共154.03万元补助金额低于政策最低标准。
  (三)2014至2016年《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苏州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2014至2016年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主要对市农办、市财政局、市农委落实《条例》的政策执行,生态补偿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绩效等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延伸审计了2个镇4个村。2014至2016年太仓市、镇(区)两级财政共安排生态补偿资金1.55亿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农办、财政、农委等部门协调合作,完成《条例》配套政策的出台及落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我市水稻田补偿标准400元/亩、生态湿地村补偿标准20万元/村,未按照苏州市《关于调整生态补偿政策的意见》及时提高至420元/亩、70-110万元/村;指标下达不及时,区镇资金的拨付超过《条例》规定的15日。二是省级生态公益林未安排生态补偿资金。三是有60个村(社区)的水稻实际种植面积与申报面积的差异大于误差范围,占全市获得补偿村(社区)总数的69.77%。
  (四)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审计情况
  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审计,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基金政策基本情况、参保情况、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等内容,重点审计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度社保基金收入48.20亿元,支出49.08亿元,累计结余63.7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不断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保基金基本保持平稳的发展态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社保基金收支相抵当年赤字0.88亿元,涉及4项基金,主要是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当年赤字2.24亿元。二是医保基金列支退休人员、高层次人才等体检费820.92万元。三是5名死亡人员医保卡继续使用,11名参保人员医保卡超范围结算,2家定点医院和2家门诊推拿、电疗等项目超量诊疗、超额结算。
  (五)2014至2016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主要包括科技经费、专利、科技创新载体补贴等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筹集使用情况。2014至2016年太仓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合计2.34亿元(本级财政安排1.54亿元),主要用于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专利资助申请、入驻太仓市科技创业园企业的补贴及扶助等。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规范,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不够细化。二是超范围支出74万元,34个社会发展项目和34个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低于标准,项目补助资金额度确定依据不充分。三是共有39个项目未按时完成验收工作。
  (六)杨林塘航道整治工程拆迁资金管理和使用审计情况
  杨林塘航道整治工程拆迁资金审计调查,主要包括杨林塘太仓航段、吴塘河航段、杨林船闸等工程征地拆迁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2011至2016年杨林塘整治工程收入10.08亿元,支出10.08亿元,主要用于红线内已签订协议的拆迁、“三线”、人员安置金等。审计结果表明:资金管理基本符合财务核算要求,履行了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拆迁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列支不属于杨林塘整治工程的支出37.08万元。二是在资金使用范围审批、变更审批等方面不够完善,市与镇(区)拆迁资金分担比例不够明确。
  (七)城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审计情况
  城通公司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审计,主要包括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及损益,债务及担保、公司费用支出等情况,延伸审计了太仓市城容投资有限公司、太仓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2016年公司实现收入总额2.29亿元,营业利润0.09亿元,营业外收支净额0.12亿元,利润总额0.21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02%,国有资本收益率1.09%。2016年度公务费用支出比上年下降22.04%。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6年底公司净资产总额18.3亿元,较上年增加2.29亿元,增长14.28%,公司规模不断增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办公费、招待费、加油卡等无明细清单和台账。二是城厢中心菜场及世纪苑菜场活禽市场改造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及合同签订不够规范。三是下属城容公司自行车系统支出941.88万元费用化,未形成固定资产;下属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竣工房产挂账未结转、租金收入计入公司账面。
  (八)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1.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2016年度进行了213个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送审总额44.11亿元,因工程多计工程量、送审单价偏高等原因,核减工程款4.79亿元,平均核减率为10.85%。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核减率较高,“高估冒算”现象依然存在。
  2.太仓市第二水厂取水改移工程经济合同和材料采购管理跟踪审计情况。项目内容包括新建浏河水库取水及换水泵站、换水管线、浏河水库至第二水厂原水管道工程。截至2017年4月底,项目采购工程材料0.32亿元,领取工程材料0.18亿元,结存工程材料0.14亿元,形成在建工程资产0.1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水处理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仓库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执行了招投标制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立项审批程序不完备涉及合同金额0.13亿元。二是随塘河段等施工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无限风险”形式存在风险,文明施工条款引用已废止的标准文件。三是0.16亿元甲供材料账实不符,甲供材料的现场施工损耗和赔偿等事项管理不到位。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已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市十五届人大第66次主任会议已专题听取了整改情况汇报。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明确整改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有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有的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之中。全部整改情况将按规定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要细化调整预算的编制,提高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和精确性;要加强预算编制前的调研和审核,逐步取消财政专户,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二是要创新税收征管服务机制和手段,加强重点税源的培植和监控;要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发现和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继续提高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三是要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效益,盘活存量资金,规范各单位的经费支出。四是要加强社保基金预算收支管理,警惕基金收支赤字风险,研究应对措施,确保社保基金平稳运行。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完善内部监控机制。一是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完善建设项目财务核算,加强项目竣工决(结)算及外部监管。二是要加强区(镇)资产出租出让、工程建设、拆迁安置、物业管理等方面制度建设,规范重要经济活动、重大经济事项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增强内部约束机制。三是要理顺区(镇)和所属单位资产产权等关系,加强下属单位监管,规范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督促所属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投融资行为,建立预警机制,防范债务风险。
  (三)加强审计整改,促进审计结果运用。一是各部门要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及时部署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着眼宏观管理,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从源头上想办法、找对策;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具体方案,列出整改时间表,限期整改。三是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设,自觉配合和协助市审计局依法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形成“政府主导、审计跟踪、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牢记使命、开拓进取,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