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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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7-09-07 14:08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启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我院在市委及苏州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平安、法治太仓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依法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取得了良好成效。下面,我将2015年以来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请予审议。
  一、突出办案重点,切实履行反渎职侵权工作职能
  围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工作目标,坚持有案必查、有渎必惩。2015年以来,先后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件8人,其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70余万元,查办的所有案件均被做出有罪判决。反渎职侵权局因工作成绩突出,2015年被苏州市检察院嘉奖,2016年被苏州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1.突出查办侵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犯罪。按照省、苏州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先后在新网工程、渔船柴油补贴等领域依法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其中在新网工程领域的查案工作在全省起步较早,经验做法在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2.突出查办专项补贴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积极回应群众呼声,重点查处专项补贴领域中存在的渎职侵权行为,确保国有资产的稳定和安全。如吴某滥用职权案中,被告人吴某在负责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奖金、补贴申报管理期间,多次在明知相关企业申报材料严重造假,不符合申领补助资金条件的情况下,仍然滥用职权同意通过初审并予以上报,造成260余万元国有资产流失。吴某被市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3.突出查办贪渎并存的渎职侵权犯罪。坚持精品化办案理念,在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同时,着重查处渎职侵权行为背后的经济犯罪,实现贪渎并查。如董某涉嫌滥用职权案,我们在侦查中发现董某滥用职权造成330余万元国有资产损失的同时,还发现了董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数项犯罪事实。在孙某涉嫌滥用职权案中,同时侦查发现孙某受贿44万元的犯罪事实。
  二、健全办案机制,努力提升反渎职侵权工作质效
  大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机制建设,发挥机制软实力优势。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反渎职侵权工作提质增效。
  1.深化内部联动机制。确立“上下一体、贪渎联动”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反贪反渎融合办案机制。在立案初查、审讯突破、调查取证等环节中加大协作力度,形成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合力。建立侦捕诉协作机制,实现“两个延伸”,即在渎职侵权案件侦查阶段,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反渎部门主动配合,做好证据补充,全面保障渎职侵权案件的诉判质效。
  2.健全外部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机制。一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的侦查基础信息资源和“两法衔接”平台,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主动督促履职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渎职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市纪委、公安、审计、医疗、安监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就重大案件、事件信息相互及时通报、检察介入调查、办案协作等建立工作制度,形成发现和查处渎职侵权犯罪的合力。
  3.探索信息引导机制。强化“大数据”思维,提升信息数据的分析运用和引导侦查水平。制定出台《职务犯罪网络信息应用管理办法》,依托网络平台进行线索摸排。利用侦查基础信息查询和苏州智慧侦查“两大系统”进行信息数据智能分析,快速固定案件证据和涉案人员。加大现代科技在查办渎职侵权案件中的运用力度,通过话单数据分析、电脑取证、手机信息恢复等手段,进一步节约办案资源,提升侦查效率。
  三、坚持惩防并举,深入开展渎职侵权犯罪预防
  在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遏制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
  1.以案建制,促进制度完善。充分发挥预防调查、类案分析、个案研究在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一案一分析”、“一案一预防”制度。通过及时向案发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召开案例剖析会等方式,帮助堵漏建制。依托专业化的预防队伍,针对案件易发领域开展渎职侵权犯罪预防专项调查,编发的《当前“新网工程”专项资金补贴政策实施中存在三方面问题影响惠农政策效果》、《当前国家财政补贴资金领域易发渎职犯罪亟待引起重视》等研判报告,得到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2.适时介入,及时纠正行政违法。树立最大限度减少犯罪、保护和挽救干部的工作理念,通过适时介入,探索建立督促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工作机制。先后与公安、环保、医疗、安监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纠正。参与相关行政执法活动,全程监督执法过程是否存在渎职行为的同时,帮助发现执法漏洞,提出完善意见。探索建立检察官走访约谈制度,通过深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走访约谈和专项调查,厘清相关部门存在的执法问题,督促规范履职。
  3.广泛宣传,开展预防教育。以渎职侵权犯罪预防为主题,依托“阳光检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通过现场座谈、视频宣讲、参观基地等方式,切实增强渎职侵权犯罪预防教育的震撼力和辐射力。广泛开展反渎职侵权集中法治宣传活动,2年多来,先后开展法治宣传60余次,发放《渎职案件立案标准手册》等宣传资料500余份,受教育干部群众达2800余人。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实时传递预防正能量。制作、推送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情景剧《说情》、渎职犯罪预防微图文等,全力营造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规范司法,不断增强反渎职侵权工作公信力
  树立“专业、规范、协作”的工作理念,以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为契机,通过整合反渎部门干警资源,规范办案行为,不断提升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1.注重力量整合,打造专业化的办案队伍。结合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在办案人手紧张的情况下,于2016年正式组建成立反渎职侵权案件办案组。办案组由3名员额检察官和1名检察官助理组成,其中2人为苏州市级岗位能手,1人为我院检委会委员,队伍力量更加精干。在优化办案力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办案人员的素能培训,除参加集中式轮训外,经常性开展模拟审讯、“一案一总结”等岗位练兵活动,司法办案的专业化、协作化水平不断增强。
  2.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规范化的办案模式。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办案理念,不断完善侦查权运行机制。2015年,结合高检院统一部署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渎职侵权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落实整改,在此基础上就案件线索管理、初查、强制措施使用、非法证据排除等形成规范性规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深化检察办案区建设,全面推行讯问(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和“看审分离、审录分离”制度,建立健全办案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测机制,司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3.强化责任担当,引入多元化的外部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发布重大典型案件立案、侦查终结、提起公诉等程序性信息。通过召开检察工作通报会、邀请代表委员视察等方式,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认真落实“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查办的渎职侵权案件犯罪嫌疑人全部进行了“十一种情形”告知。推广律师服务系统,为律师提供预约会见阅卷和提交意见等服务,着力强化律师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监督制约。
  五、当前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虽然我院在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的要求、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社会认可度有待提高。社会层面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了解还不够,对这种“不揣腰包的腐败”危害性认识还不足,对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重要性认知程度还不高。有的同志认为,失职渎职行为的出发点大多是为了工作创新,没有刑事追究的必要;还有的同志认为,失职渎职仅仅是“工作失误”或“处理不当”,只要个人没有贪污受贿就没有太大的过错,等等。
  二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落实不够到位。在两法衔接过程中,因缺乏法律和规章的有力支撑,落实成效更多地依赖于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力度,在信息互通方面存有薄弱环节。少数单位仍然存在部门保护主义,担心发案会损害单位声誉、影响个人政绩,而缺乏移送违法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案不移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督行政执法的成效不够突出。
  三是现代侦查手段的使用较为有限。从现阶段的办案实践看,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成效尚不明显,大数据和云平台的专业化运用处于尝试探索初期,侦查工作现代化水平和侦查干警运用信息化手段办案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差距和不足,接下来,我院将在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力做好下半年的反渎职侵权工作。
  1.围绕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办案职能。严格按照中央“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的工作要求,紧抓办案中心不放松,确保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铺开之前,实现办案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贯彻落实干部队伍容错纠错机制,将改革创新进程中的干部工作失误同违法犯罪行为作严格区分,准确把握渎职侵权界限,积极营造干部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法治氛围。
  2.转变办案理念,全力提升案件质效。在严格规范司法的同时,更加注重将侦查谋略、侦查手段、信息技术有机结合起来,以侦查方式的转变促进办案质效的不断提升。结合省检察院《深化智慧侦查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一方面强化精细化侦查,实现粗放式向集约式转变;另一方面牢固树立“互联网+”理念,提高数据共享平台、现代侦查手段的运用能力,以智慧侦查为司法公信提供有力支撑。
  3.坚持制度预防,着力增强预防效果。坚持惩防并重、标本兼治。以制度预防为抓手,结合典型案件剖析,深化释法说理工作,推动完善监管制度,促进行业预防治理。对经查办尚不构成犯罪但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探索建立预防告诫制度,及时教育和警醒干部。继续完善侦防一体化建设,积极探索预防部门检察官参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查办,在充实办案力量的同时,提升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4.强化法治宣传,推动形成思想共识。把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针对执法、司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采取不同的预防宣传方式,确保有的放矢。充分利用派驻检察室、检察宣传新媒体、法治宣传日等平台媒介,向群众推送渎职侵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认知度,切实把反渎职侵权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我院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我院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锐意改革、奋发进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全力提升反渎职侵权工作水平和成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太仓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