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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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太仓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1-03 13:42

 

202112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太仓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太仓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17日在太仓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太仓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太仓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太仓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太仓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太仓市2022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太仓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太仓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票决2022年太仓市民生实事项目;选举太仓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太仓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太仓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太仓市人民法院院长、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太仓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