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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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11-25 09:33

20211124太仓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明显成效,推进法治太仓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太仓、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保障我市十四五规划顺利完成,依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融入学校教育,在各类普法阵地广泛建立专区专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突出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突出宣传民法典,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效,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宣传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沪苏同城化发展等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高质量普法保障高质量发展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立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抓好关键少数 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服务群众经常性项目之中,结合不同普法对象特点和需求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四、全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

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机融合,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实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深化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结合太仓城市精神与城市品格,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产品创新,彰显娄东文化特色,提升法治主题的传播价值。加强长三角法治文化融合发展,推动法治文化品牌、文化活动联建联动。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太仓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为切入点,推出一批有分量的法治文化成果。

六、加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延伸政社互动实践,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推动公益性普法组织的培育运用。强化普法联动无人律所、掌上平台、村(社区)远程视频调解系统等智能平台,实现普法传递及时化,普法服务智能化。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体系,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市政府要认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对决议实施情况检查和法治宣传教育关键指标的评估考核,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镇两级人大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以及代表视察、调研等形式,加强对“八五”普法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顺利实施